2026年04月27日,湘潭电化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相关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湘潭电化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其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控制。
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但存在固有局限性。
评价结论显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和事项包括生产销售电池材料等,高风险领域涉及销售、采购等业务。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评价工作,并确定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且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