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9日,恒运昌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制度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对于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且未公开或泄露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相关信息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
当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的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形出现时,应及时披露。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存在泄密风险的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经过内部审批流程,由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传闻时,应及时核实并对外披露。公司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