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东微半导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准则及规定;变更后,公司按《准则解释第19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微半导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影响财务及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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