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技术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近三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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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海能技术发布《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 -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等因素,旨在建立稳定分红机制,保障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原则需符合法规及章程规定,兼顾各方利益,保障现金分红能力。

未来三年,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现金流充裕不影响后续经营等条件,且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区分: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无重大支出,比例最低80%;成长期且有重大支出,比例最低20%;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支出,参照上述规定处理。重大投资或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值1000万元。

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审阅规划,必要时修订。制定规划需听取各方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利润分配决策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案。股东会审议时要与股东充分沟通,年度股东会可批准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等,相关方案确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分派。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利润分配和政策执行情况,盈利且满足条件但未提交预案的要说明原因和资金用途。因特定原因调整政策需论证说明,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且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表决,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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