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三人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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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1日,瑞丰光电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在任独立董事姚俊银先生、肖桂辉女士、赵航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他们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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