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1日,和辉光电发布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于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邱慈云主持,应出席委员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认为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高管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和股东权益,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查认为唐均君、刘惠然、应晓明、李江、孙莉军具备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还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查认为俞纪明、蔡晓虹、宁志军、阮添士具备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