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1日,江特电机发布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方面,非独立董事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参考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岗位薪酬标准,不再领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度基本薪酬、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月度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奖金根据经营业绩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其他规定指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补偿应公平,不得损害公司权益和利益输送;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后发放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