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1日,敏芯股份发布《上海博爱方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为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敏芯股份已履行一系列程序,截至2026年4月28日,该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792份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第二个等待期于2026年4月9日届满。公司层面,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5.71%,高于目标值30%,行权比例100%;个人层面,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本期考核结果均为A++/A+/A,行权比例均为100%。
本次可行权数量为30113份,可行权人数6人,行权价格42.02元/份,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为2026年[具体月]29日至2027年[具体月]9日(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