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开发科技发布《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且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工作时,公司需提供相关书面资料,考评程序包括述职、绩效评价等。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对关联议题讨论时关联委员应回避。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