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4日披露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聘请兴业证券担任可转债保荐机构,原国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兴业证券、招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53,596.90万元,于2020年12月28日到位。截至2026年4月15日,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注销,涉及的募投项目已终止或结项,公司后续将处理剩余资金并注销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专户用于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甲方存单和结构性存款到期后需按约定处理,不得质押或抵押。丙方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甲方支取金额超规定需通知丙方。四方监管协议规定,专户用于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其他要求与三方协议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