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3日,汇成股份发布《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该制度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为实际净额超过计划金额部分。资金到位后要及时验资,货币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实物资产需评估且转移所有权。
在存储方面,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需在资金到账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要遵循多项要求,如按计划使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等。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有诸多限制。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等。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需真实披露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履行相应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