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2025年年度股东会11项议案均高票通过,推进激励计划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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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5日,泰凌微电子发布《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于2026年4月10日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事项。会议于4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61弄1号11层举行,由董事长王维航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46人,代表股份83,162,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638%。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律师。

会议对11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比例达98.091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3项特别决议事项也以高比例通过。本所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票当场清点并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公布。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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