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于4月28日公告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股东会于5月14日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3,948,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778%。其中,现场2人代表183,249,743股,占51.0830%;网络投票188人代表698,600股,占0.1947%。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蔡晖遒、何君、石晓卿、王海、张琪奕当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步丹璐、陈斌波、王存斌当选。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