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控股股东及私募股东涉嫌信披违规,双双遭证监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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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晚间,沃格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当天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0252026002号、0252026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易伟华及深圳中锦程资管立案调查。

沃格光电在公告中强调,本次立案调查针对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方,与公司自身的经营和业务活动无关。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沃格光电于2018年4月17日在上交所上市,首发发行2364.89万股,发行价33.37元/股,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李思宇、孙兆院。该次IPO募集资金总额约7.8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38亿元,分别投向TFT-LCD玻璃精加工、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费用合计约5099.34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约4019.65万元。

2025年5月30日晚间,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资不超过15亿元,用于玻璃基Mini LED显示背光模组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沃格光电已连续五年出现亏损。2021年至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6.29万元、-3.28亿元、-454.06万元、-1.22亿元、-1.58亿元。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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