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8日,中鼎股份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聘请兴业证券担任可转债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望锦、全资子公司中鼎减震与兴业证券、中国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重新签订协议。
2019年3月8日,公司公开发行1200万张可转债,发行总额12亿元,实际募资净额11.87亿元,3月14日资金全部到账。截至2026年5月12日,安徽望锦在农行宁国市支行账户存储余额2838.41万元,中鼎减震存储余额1084.60万元,两公司理财专户余额分别为5000万元、13000万元。
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存单不得质押;兴业证券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银行按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资净额20%需通知兴业证券。若银行未尽责,公司或兴业证券可终止协议并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