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5日,盛景微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通知。现场会议于5月25日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召开,由董事长张永刚主持,网络投票也于同日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46,499,54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1916%;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6,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64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