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6日,炬光科技发布《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法律意见书》。
2021年1月15日,刘兴胜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确认书》,维持一致行动关系。2026年5月26日,刘兴胜与宋涛、延绥斌等原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解除后,刘兴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是原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极低,合计仅占0.1249%,且承诺不谋求控制权;二是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刘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3.5751%,仍为第一大股东;三是刘兴胜作为创始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对公司经营管理影响重大;四是其激励股权未来归属后持股及表决权比例将增加。
综上,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