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2025年年度股东会14项议案均获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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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7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4月29日,公司公告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于5月27日14:00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举行,由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毛栋材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93人,代表股份238,484,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0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会议。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14项议案,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其中议案8、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根据统计结果,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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