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2日,智微智能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6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首先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不超35名,以现金认购。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75,688,726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总额不超287,000.00万元,用于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此外,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议案,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还拟定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