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子公司涉技术秘密纠纷案后续:9项专利权属一审判决7项归北京精雕

来源:爱集微 #创世纪# #深圳创# #北京精雕#
766

6月3日,创世纪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涉及的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9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其中7项涉案专利的发明创造权益及专利权被判归北京精雕所有,其余2项因北京精雕举证不足被驳回。

此次专利权属纠纷源于创世纪与精雕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雕”)之间的技术秘密纠纷案件。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深圳创世纪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北京精雕的涉案技术秘密,并判决深圳创世纪及田某连带赔偿北京精雕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8163亿元,承担案件受理费等。

在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一审审理过程中,北京精雕另请求法院确认其为深圳创世纪所持10项专利的权利人。一审法院认为该专利权归属请求与本案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不宜合并审理,建议北京精雕另行主张。

2025年4月9日,北京精雕另行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权属诉讼,请求确认9项涉案专利的权利人。近日,深圳创世纪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上述9项案件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2025)京73民初419号、(2025)京73民初420号两项案件因北京精雕举证不足,其诉讼请求被驳回;其余七项涉案专利的发明创造权益及专利权,判决归北京精雕所有。

创世纪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涉诉专利权属未对公司主营产品的正常生产经营及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9项专利权属纠纷一审判决仍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项,将审慎研判判决内容,保留依法依规行使上诉的权利,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同时指出,本次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不涉及额外经济赔付,对公司未来潜在的经济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责编: 邓文标
来源:爱集微 #创世纪# #深圳创# #北京精雕#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