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新易盛发布《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该细则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整体利益,保障股东权益。细则规定,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应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规定了提名、选举和更换的程序。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职责,公司赋予其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此外,细则还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及义务、履职保障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