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6日,亨通光电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分拆上市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控股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拟分拆主体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以及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核查期间本应是2022年9月17日至2026年5月29日,但因技术查询原因,实际查询期间为2023年6月11日至2026年5月29日。
在本次查询期间内,亨通光电存在回购本公司股票及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亨通集团有增持亨通光电股份的情况,二者均称交易行为依规进行,未利用内幕信息。部分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内的自然人也存在买卖亨通光电股票的情形,他们均表示是基于公开信息独立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况,并作出相关承诺。
根据相关证明文件、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律师认为在本次查询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利用本次分拆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