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4日,明阳电路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3日下午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间及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现场会议地点在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佩珂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出席情况方面,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47人,代表股份98,229,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030%。中小股东246人,代表股份9,943,984股,占比2.662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审议表决了多项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与发行可转债相关的系列议案,还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 2028年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且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