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5日,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系由常州市莱赛激光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23年12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2.20万元。章程规定,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12,402.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可按规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如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等。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公司还设置了独立董事和多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需遵守相关任职规定和职责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按规定披露报告,分配税后利润按顺序进行,有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此外,章程对通知和公告、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合并分立等事项也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