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7日,长城汽车发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2026年4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首次披露。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六个月(2025年10月28日 - 2026年4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
核查范围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他们均填报登记表,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并获证明。自查期间,23名核查对象有买卖行为,其余无。经核实,这23人交易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信息前,未发现信息泄露及传递未公开信息情况,其交易基于二级市场行情判断,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
综上,公司建立相关制度,策划中采取保密措施、限定人员范围并及时登记。草案公告前未泄密,核查对象买卖与内幕信息无关,无不当得利,符合相关规定。备查文件包括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和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