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1日,日盈电子发布《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年4 - 5月,公司相关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6年2月6日和3月26日,公司董事会两次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月28日和4月18日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公示期均满45天且未收到异议。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包括: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持有的250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同步注销;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档或D/E档,需对其对应解除限售期的236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9.9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申请,预计2026年7月3日完成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18019801股变更为117993671股。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履行相关义务,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