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科思科技发布《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7月3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7月3日下午14:50在深圳市南山区如期召开,由董事长刘宗林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26,005,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39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股数125,870,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8%;反对股数126,698股,占0.1005%;弃权股数8,348股,占0.0067%。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