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永新光学发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彭新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彭新敏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规,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多种情形。无不良记录,不是过往因特定原因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在永新光学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彭新敏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已核实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承诺任职期间遵守法规和规则,接受监管,确保履职,作出独立判断;任职后若不符资格将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