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独立董事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六家香港上市公司担任相关职务。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明确了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范围。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股东等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
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职责,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给予适当津贴,还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此外,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