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5日,四川长虹发布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邢春晓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了解其职业、经历等情况,邢春晓已同意出任该职。提名人认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参加培训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多种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无不良记录,不是过往因特定情况被解除职务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三家,在四川长虹连续任职未超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提名人核实确认其符合任职要求并保证声明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