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5日,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激励的相关情形,且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授予和归属安排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该激励计划可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