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维科技术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及视频会议同步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由冷军主持,3名委员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决议:一是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方案需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二是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多个修订稿议案;三是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四是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构成关联交易但定价公允。所有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