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收回北美电视品牌使用权 夏普在美起诉海信并索赔1亿美元
据日媒报道,鸿海投资的夏普上周五围绕北美市场液晶电视销售的品牌使用权问题,在美国加州法院对中国海信集团提起诉讼,要求海信停止使用夏普电视事业品牌,并要求损害赔偿至少 1 亿美元。
报导指出,夏普提起诉讼的原因,在于夏普认为海信集团于2016 年开始在北美地区使用夏普授权的品牌,却违反契约,销售低品质的产品,使得夏普品牌评价大幅滑落,因此要求海信集团停止使用夏普电视事业品牌,并要求损害赔偿。
2016年4月,富士康以3890亿日元(折合35亿美元)收购夏普66%的股份,这是中国企业历史上首次收购日本知名的家电品牌,后者在此之前已经处在不断亏损的公司危机中。
为实现夏普这一品牌的复兴,郭台铭需要拿回夏普在过去几年为了筹集现金而出售的权利。郭台铭选择让自己的得力助手戴正吴负责夏普的运营。去年12月,戴正吴拿回了夏普在欧洲的品牌使用权,方法是收购欧洲UMC(Universal Media Corporation)集团的多数股权。
UMC 集团是欧洲市场的电视品牌授权商,UMC 成为夏普旗下公司,借此夏普可重新进入欧洲电视业务,重新取得在欧洲电视品牌的主控权。
但是,夏普想要收回北美市场的品牌授权之路却并没有那么容易。
2015 年,海信出资 2,370 万美元收购夏普位于墨西哥工厂全部股权及资产,并获得夏普电视美洲地区品牌使用权(巴西除外)。夏普授权海信于 2016 年 1 月起 5 年期间,在北美市场销售液晶电视产品可使用 SHARP 品牌。
2016年11月,戴正吴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他打算撤销与中国电子品制造商海信达成的一项交易。
但是今年1月初,据华尔街日报报导,鸿海投资夏普后,夏普拟收回授权给海信集团在美国市场的电视事业品牌授权,不过海信集团表示,并没有意愿接受夏普的想法。
报导引述海信集团高层谈话指出,夏普品牌对于海信来说非常重要,海信要保护授权协议。
夏普也与海信集团谈判,不过难以进展。今年 4 月夏普已透过书信向海信通告契约截止,不过海信之后还是继续采用夏普品牌销售。
夏普上月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3月底结束的本财年获利将在590亿日圆(5.3亿美元),扭转上年亏损249亿日圆的表现,这将是夏普4年来首次录得净利。
来源:爱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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