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正式通过芯片条例修正草案 最高抵减50%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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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据台媒《联合报》报道,中国台湾行政部门今(17)日正式通过《产业创新条例》第10之2条、第72条修正草案,针对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投资前瞻创新研发及先进制程设备适用新的租税优惠。

中国台湾经济部门表示,此次修法针对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提供前瞻创新研发支出2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并可以将购置用于先进制程的全新机器或设备支出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且该机器或设备支出不设金额上限,二者合计的抵减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50%。

在有效税率部分,中国台湾经济部门表示,为兼顾租税优惠及缴纳合理税负的政策目的,参考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的税率15%制定。

此前有知情人士表示,这次按照目前草案,台积电、联发科、瑞昱、联咏等规模的公司都有机会适用。台经院产经数据库总监刘佩真表示,租税优惠、留才、材料设备本土化等三方面,“每一个都很重要”,都关乎到中国台湾半导体产业的中长期发展。其中,新租税措施实施短期内就可以见到成效;人才培育应以中长期规划为主;材料设备方面长期才会见效,这部分得赶快开始推动。

(校对/张杰)

责编: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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