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据证券时报网报道,胥明军就华能清能院质疑回应称,其在众能担任顾问期间,曾与华能清能院存在业务往来,众能为对方提供了中试线的设备,同时在2020年9月份前后,华能清能院项目组人员曾到众能参加过一段时间的工艺培训,在后续升级改造过程中,众能也供应了相关设备,也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支持。
2022年12月9日,奥联电子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钙钛矿投资合作协议暨设立公司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奥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投资)与自然人胥明军共同出资设立南京奥联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光能)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拟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其制备装备的研发、生产、制备、销售等。奥联光能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奥联投资出资4,750万元,持股占比95%;胥明军出资250万元,持股占比5%。
此后因股价偏离正常轨道,奥联电子于2月10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被要求结合公司相关技术、资金、资质,胥明军的履历、背景、既往工作研究成果等,详细说明奥联光能从事相关业务的方式、方法及可行性。
2月13日,奥联电子就深交所问询进行了回复,其中关于胥明军的履历及背景特别提到,胥明军于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任杭州众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任无锡众能光储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任浙江众能光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总监。
过往主要业绩中,涉及华能清能院履历包括:1、指导完成华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工艺设备设计;2、指导华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效率验收达标,最高认证效率达到16.8%。
随后中国华能于2月21日在官方微信发布澄清声明称,鉴于奥联电子于2023年2月13日发布之公告《奥联电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的部分内容严重失实,对本公司产生极为不良之影响。
中国华能表示,本公司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合作协议、技术交流和业务往来。其公告中胥某简历中有关华能清能院的描述严重不实。胥某未曾受邀到访华能清能院,也未曾参与华能清能院钙钛矿中试线的任何设备调试和工艺研究,本公司与其个人亦无任何业务往来。不存在“指导华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组件中试线效率验收达标,最高认证效率达到16.8%”等相关事实,且文中“16.8%”的认证效率数据为杜撰数据,与本公司认证数据不符。
(校对/占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