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新政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被重点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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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7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以进一步发挥高端装备制造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以下为《措施》部分内容:

加大重点领域扶持力度

本措施重点支持智能装备领域中的机器人、增材制造、数控机床产业等,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中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电控系统、汽车芯片、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等,综合交通装备领域中的轨道交通、航空航天产业等,特色专用装备领域中的先进应急及自然灾害防治技术产业等,检测与监测设备领域中的仪器仪表和智能检测设备产业等。鼓励上述重点支持领域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等方式投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等)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根据实际贷款金额,按不高于1%的年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享受贴息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新能源汽车产能提升和整零配套发展

对年度实际产能达到核准产能75%且新能源汽车占实际产量50%及以上的整车制造企业,按照不高于新增工业增加值5%的比例(上年同比保持增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生产单一新车型(含扩展车型)的整车制造企业,新车型(含扩展车型)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50亿元以上的,给予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新车型(含扩展车型)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给予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的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对整车制造企业采购非关联零部件企业生产的产品,年采购额达到1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2%以上(上年同比保持增长),按不高于新增部分1%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800万元。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和测试应用

支持整车、零部件和科技企业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对在关键共性技术及成套产品研发上有突破且企业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并形成一定销售量的,同时年产值较上年度增长20%以上(上年同比保持增长)的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市)采用研发补贴、里程补贴等形式,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积极在杭参与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和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区建设。

推动重点领域做精做专

鼓励企业解决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积极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任务,参与“揭榜挂帅”重大项目。机器人、增材制造企业采购、应用非关联零部件企业生产的产品,年采购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不高于采购额新增部分5%的比例(上年同比保持增长)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享受补助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国内外机器人、增材制造企业设立研发总部或生产基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评审,优先列为A、B类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深化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首台(套)产品市场化应用。对首台(套)产品投保的企业,按照首年度实际保费的90%且最高不超过实际投保费率2%的标准给予保险补偿,并从次年度开始逐年递减10个百分点,年度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对两年内成功实现应用的首台(套)产品研发企业,给予该企业不高于首台(套)产品年销售总额10%的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同一首台(套)产品不得同时享受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和保险补偿政策,不得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奖励政策。杭州市首台(套)产品认定、保险和推广应用的实施办法由市经信局牵头另行制定。

强化政府基金引导

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引导作用,积极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对所投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后,市级产业基金可按市、区县(市)不超过1:1的比例联动出资进行直投。鼓励高端装备重点发展领域,使用政府投资收益,给予政府产业基金所投重大项目一定奖励。(校对/刘沁宇)

责编: 刘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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