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欧菲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暨签订回购协议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欧菲光拟将名下位于深圳市光明高新区西片区,东明大道南侧、十二号西侧(宗地号:A613-0728)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给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光明区政府”),预估交易含税总价上限为人民币60,576.78万元,最终实际交易价格以光明区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回购总价为准,双方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欧菲光科技园项目回购协议》。
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M1),总用地面积为30451.0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30451.03平方米,宗地使用年期自2015年6月11日起至2045年6月10日止,土地成交价款为人民币10814.2719万元。
标的项目总建筑面积126789.16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2178.95平方米(因层高超限及室内透空核减建筑面积45238.98平方米,架空停车建筑面积为1452.13平方米,核减后不动产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75487.84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610.21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74.45平方米,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3635.76平方米)。
该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60,885.25万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累计折旧7,148.05万元,账面净值为53,737.20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万元,账面价值为53,737.2万元。
根据项目工程概算编制报告书,标的项目预估交易含税总价上限为人民币60576.78万元。同时,根据项目预估交易总价折算,标的项目的8栋建筑物交易上限价分别为584.72万元、231.11万元、8.02万元、8.02万元、8.02万元、30.29万元、48970.25万元、10736.35万元,双方同意以上述8栋建筑物交易上限价作为转移过户登记价。
欧菲光表示,本次拟出售公司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暨签订回购协议事项是为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提升运营质量。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3年利润增加545.17万元,且将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校对/邓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