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相关内容。该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也是常州市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首部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五十四条,以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为目标,全面系统构建了促进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
强化新能源产业链建设要素支持
《条例》明确常州市重点打造太阳能、氢能、风能、动力电池、新型储能、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要求加快新能源未来产业布局。明确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引领;要求建设新能源产业基础数据库,动态掌握新能源产业和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政策举措,指导和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为新能源产业链上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围绕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从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链招商、上下游协作、企业梯队培育、绿色制造、绿电使用、产业数字化、回收利用、标准体系、质量品牌、检验认证、交通物流、开放合作等进行规定,推进产业集群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条例》对新能源产业相关技术攻关、技术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企业创新、首台套制度、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育招引等作出规定。明确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政校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完善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紧缺人才培养。(校对/韩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