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观察:撤销招商部门,各地将如何投资发展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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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一则“各地纷纷裁撤招商团队”的消息颇为引人关注。消息中提及,不少地方已在裁撤政府内部招商团队,同时组建招商公司。各地将以更加市场化的形式进行招商。消息产生的背景无疑与近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密切相关。该项《条例》直指当前各地招商乱象,强调各地政府不能再为特定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然而,这一政策的发布对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也将带来一定影响。半导体属于资金、技术、人才密集产业,并且具有较长的成长周期,在企业发展的初期与成长阶段,往往需要政府给予扶持,包括税费优惠与财政补贴等。以往这种来自地方政府的扶持往往会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可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施行,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发生改变,其对半导体产业的扶持方式也将有所转变。

合肥市“以投带引”模式

由于中央取消了各地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权力,那么地方政府通过设立的产业基金,“以投引招”就成为地方招商非常重要的手段。合肥市探索的“以投带引”模式,将受到越来越多的推崇。

合肥市“以投带引”的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依托国有产投基金,对产业投资项目不谋求控股、不以短期利益为目标,而是沿着产业链的方向选择投资项目,吸引产业链上下游更多企业入驻,逐渐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实现地方产业的升级转型。近年来,合肥三大国资平台,设立产业基金群,‌形成了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围绕投资全链条打造“引进团队—国资引领—项目落地—股权退出—循环发展”闭环,‌成功引入并培育了新型显示器件、‌半导体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目前,合肥通过投资引育的龙头企业包括晶合集成、蔚来汽车京东方合肥等,实现了产业链整体提升。

消息显示,合肥将邀请链主企业的CVC(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管理地方产业母基金,如去年合肥将125亿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母基金”和18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母基金”,交给长鑫存储、奇瑞汽车进行管理。由于对产业情况更加熟悉,产业基金能够更加明确区分何为有效供给,满足产业需求。

“先投后股”的本地风投模式

“以投带引”并不适合所有场景,特别是在避免内卷式招商的大背景下,发展半导体产业,并不是说非要盯着外地企业,不同地方都有自己不同的产业特色与需求,政府设立的基金认真关注本地产业,研究本地企业需求,探索“先投后股”的本地风投,同样是一条有效的发展之路。

所谓“先投后股”指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早期项目,在“先投”阶段,以科研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资金,支持项目研发和转化,并约定后期股权转化比例;在“后股”阶段,当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或发展良好后,按照事先约定将投入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

重庆在这方面进行了较多探索,这种形式以合作研发占股权的形式,代替传统的政府补贴。如果是成熟期的者成长期的企业,则可以以联合研发、发布课题的形式进行合作,只要在合同里面约定好收益分配机制就行。对于初创企业而言,这种模式比传统的招商补贴模式更加有效。

间接进入的“淡马锡”模式

如果仅从半导体产业发展角度出发,而不过多局限于招商需求,那么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也有其独特优势。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地区,很多地方政府并不一定就财力不足。一些资源产业发达地区,完全具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实力。但是这些地区由于缺乏产业配套生态、科研体系和人才基础,并不具备发展半导体产业的优势条件,很难吸引相关企业来建设产线和研发中心。

这样的地方即使有财力建设基金运营,也没必要非得招引产线落地。即便牵强附会地把先进产业落户过来,也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地方政府设立产业基金最好的模式就是按照淡马锡模式运行,即资本运作模式。这些地方可以利用本地财政收入优势,设立投资控股性的基金,积极投资省外企业,利用产业基金这一平台和手段,分享其他地区先进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成果。

如果投资的芯片公司成功上市,政府基金一方面可以获得投资收益,反哺地方财政和基金运营。另一方面,在产线和研发布局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将公司的注册地迁到该地区的可能。这样不但增加了本地GDP,还可以将部分税基转移到本地。对于某些地方政府而言,按照淡马锡模式运营基金,可能是实现国资保值增值,间接进入高科技产业的理性路径。其实这同样也是一个助推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有利方式。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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