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机汽车发布公告称,临时管理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于9月6日发布的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显示,国机智骏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共有表决权债权人为267户,已签到出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221户,到会人数占债权人数的82.77%,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8.53%,担保债权1户及国机智骏全体股东均已到会。经全体债权人、出资人、职工分组表决,《预重整方案》《临时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临时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均表决通过。后续临时管理人将依法向法院提交《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工作报告》,由赣州中院依法裁定是否受理国机智骏重整申请。
此前,国机汽车参股公司国机智骏被债权人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审查。
国机智骏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赣州中院出具的《决定书》;赣州中院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5时召开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临时管理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5月27日发布《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债权审核等相关事项告知函》,由于各债权人同意国机智骏预重整方案等表决事项所代表的债权额未达到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国机智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相关表决事项未通过。
赣州中院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15时召开国机智骏破产预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