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WTO法律机构:欧盟实施“新三样”是双标做法,中欧应深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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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在广州举行的“第十七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2024年WTO法学术年会上发布上,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中英文双语版蓝皮书《欧盟以绿色转型为名实施“新三样”产业补贴政策》,称其实为打造自身全球领先地位,这损害了各方利益并破坏世贸规则。

蓝皮书称,欧盟实施全方位和体系化的“新三样”(锂电池、光伏产品和电动汽车)产业补贴政策,包括通过预算专款设立十多项补贴基金,各成员国使用本国财政预算提供国家援助,目的是通过“双渠道”补贴打造欧盟“新三样”的全球产业竞争力。

同时,欧盟以支持绿色转型为名为实施补贴开绿灯。例如,2018年到2024年8月,欧盟委员会在“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下,针对电池、氢能、微电子、通信技术、新一代云基础设施与服务累计批准高达362亿欧元的国家援助,其中电池产业获批金额占比高达17%。

该蓝皮书由中国政法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史晓丽团队执笔完成。史晓丽认为,欧盟自身既提供“新三样”产业补贴,又歧视性对外反补贴,意在实施保护主义,是以保护主义为目的的双标做法,树立了坏典型。

蓝皮书指出,欧盟“新三样”产业补贴政策将产生诸多危害,包括威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加剧全球补贴竞赛、妨碍全球资源的有效利用;损害他国同类产业发展,包括扭曲出口定价进而损害他国利益。因此,蓝皮书呼吁,欧盟应与各国密切合作加快绿色转型。中欧双方应在对推动全球减排作出重要贡献的基础上深化合作。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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