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盛科通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2.为思尔芯提供虚假记载,中金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3.德昌股份拟6.38亿元投建泰国项目,年产500万台家电;
4.萤石网络子公司向海康系统采购智能化工程建设服务
1.盛科通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12月22日,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产业基金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2.为思尔芯提供虚假记载,中金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中金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14号),并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已对思尔芯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并作出行政处罚。
12月20日,中金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2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中国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3.德昌股份拟6.38亿元投建泰国项目,年产500万台家电
12月20日,德昌股份发布公告称,基于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NBDC SINGAPORE PTE. LTD投资设立安泰克(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在泰国购置土地并建设“泰国厂区年产500万台家电产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63,799.9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其中,建设投资为58,283.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5,516.54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完成达产后,可形成500万台家电生产能力,主要用于公司现有家电产品以及其他未来新拓品类家电的研发生产。德昌股份表示,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建设该生产基地,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国内外投资备案审批、设立泰国子公司、签署土地购买协议、办理银行贷款及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德昌股份表示,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开拓国际市场以及应对海外客户需求,增加产品海外供应能力,更好地满足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泰国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经济体,具备土地、人力、税收等方面的成本优势。本次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与实施,有助于公司利用泰国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区域优势,更好地为海外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时,亦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降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可能对公司形成的潜在不利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4.萤石网络子公司向海康系统采购智能化工程建设服务
12月20日,萤石网络发布公告称,为满足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的智能化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拟向海康系统采购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服务,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由海康系统承揽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二期厂房的智能化工程建设。其中设备部分包含智能化设备和综合布线光纤跳线等辅材,非设备部分包含安装及其他服务。
海康系统系萤石网络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萤石网络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末,海康系统总资产742,855.97万元,净资产462,407.4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8,184.94万元,净利润76,189.61万元。
萤石网络表示,重庆萤石与海康系统签订的智能化工程建设二期施工合同符合重庆萤石实际经营情况和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二期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智能化的正常推进,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