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千万元!福州高新区发布集成电路产业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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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福州高新区经发局发布《福州高新区扶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措施》,提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研发支持,MPW、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补助,封装测试补助等具体扶持措施。

《福州高新区扶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福建省及福州市相关产业政策导向,结合福州高新区 实际情况,通过强化创新要素供给,增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壮大产业发展能级,吸引优质集成电路企业集聚,推动产业 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特制定本扶持措施。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对租用区自持生产、研发及办公场地的集成电路企业,将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分梯度价格优惠。

二、研发支持

1.集成电路企业购买IP用于集成电路线宽≤0.25微米等高端芯片研发的,按IP购买直接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购买EDA工具软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实际支出 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300万元;对租用集成电路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EDA工具软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100万元。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EDA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500万元。

三、MPW、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补助

对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流片费用的7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完成工程产品量产前全掩膜首轮流片的企业,按照不超过首轮流片费用的4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500万元。

四、封装测试补助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年度利用符合条件的生产线进行封装测试的,按封装测试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年度补 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附则

1.本扶持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方案发布之日参照本措施执行。由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具体实施和解释工作。

2.每年由区经发局和财金局联合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3.以上奖励政策与区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如有重复,按就高原则执行,单家企业累计不超1000 万元/年

责编: 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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