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8日,安培龙发布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邬若军主持,于2026年1月27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地点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出席情况方面,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38,594,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212%;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1,881,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各项议案总表决情况显示,同意比例大多超99.8%,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也较高,且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程兴、廖敏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