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期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6年1月23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高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等相关机构及人员。
自查显示,非自然人主体无买卖情况,自然人中,晶升股份董事长李辉于2025.4.11 - 2025.6.12累计买入252,707股,中介机构经办人员直系亲属朱同钢于2025.9.16买入10,100股。两人均作出声明与承诺,称买卖行为与内幕信息无关。
律师认为,在相关自查报告及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前提下,相关人员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不构成交易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