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5日,蓝特光学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并于同日至2月5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等。经核查,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