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蓝特光学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于2月12日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94名普通股股东出席,持有表决权数量216,187,300,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53.26%。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云明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9名在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列席。
会议审议24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涵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多项议案,如《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还包括《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此外,《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也获通过。
对于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会议议案1-1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丽、李易律师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等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