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南通最新发布

来源:南通发布 #汽车报废# #汽车置换# #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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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操作指南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印发的《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江苏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推动汽车消费和报废更新,便利人民群众汽车以旧换新,结合我市实际,现编制补贴申请操作指南如下:

补贴时限、范围和标准

(一)活动时限

自2026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6年12月31日。活动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资格调控,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停止。

(二)补贴范围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至注销登记日期前一直登记在本人名下。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开具或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南通市内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江苏省内办理。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至最近一次转让登记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已转让旧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南通市内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江苏省内办理。

(三)补贴标准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报废符合补贴条件旧车并购买《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对换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申请材料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Ⅰ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3)报废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及影像资料。

2.申请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0日(含10日,逾期不予受理)。如需更改补正申请信息的,于2027年1月20日前完成补充申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

3.申请途径

(1)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点击“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打开“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2026年报废更新申请入口”;

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

苏新消费

小程序

(2)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4个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3)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

(二)汽车置换补贴

1.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Ⅰ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3)转让的乘用车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及后续所有信息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0日(含10日,逾期不予受理)。如需更改补正申请信息的,于2027年1月20日前完成补正申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

3.申请途径

(1)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点击左上角“补贴受理地”选择发票开具地→“申请补贴”;

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

苏新消费

小程序

(2)“苏服办”APP汽车置换更新应用。

补贴审核和发放

(一)补贴审核

申请人提供的报废、转让旧车和新购车辆材料中的重点信息,将通过商务、公安、工信、税务等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核查比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清晰,符合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无法辨识的,审核人员将补正信息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按要求在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申请人应保持对申请情况的关注,及时通过申请系统了解申请进度、退回原因。

(二)补贴发放

复审通过后的补贴申请经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审定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为保障资金正常发放,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名下的一类储蓄卡,且银行卡在有效期内,有关信息清晰完整。

其他注意事项

1、本操作指南所指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车型。

2、补贴资金采取县(市、区)切块限额管理,补贴资金按月均衡使用,申请人可于每月1日在“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端查看各县(市、区)可用额度,如本月额度使用完本月将无法申报,可于下月追加额度后继续申报,全年资金额度使用完毕活动即停止。

3、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参与申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旧车,若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转回申请人名下,不予审核通过。

4、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发现挪用补贴资金或者通过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由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5、本操作指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南通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或江苏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编: 爱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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