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27日,广合科技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细则旨在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如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时,需提议聘请、续聘及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其独立性和审计程序有效性等。
部分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委员会还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进行检查并出具评估意见。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