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9日,朝阳科技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在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事项上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评价原则有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评价范围涵盖十五家单位,资产和营收均占合并报表的100%,业务事项涉及组织架构、销售等,高风险领域有关联交易等。
公司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均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公司还建立了较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等方面有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在货币资金、销售与收款等主要业务上执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管控风险。